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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

  考生请详细查看并认真阅读此公告。  一、 报考我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所有考生

  考生请详细查看并认真阅读此公告。

  一、 报考我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阅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考生报考时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信息,认真准确填好所有报考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四、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在预报名中及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登录调剂系统时仍然会用到。

  五、北京地区的考生报名点设在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110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埠考生按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就近选择报考点。

  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在网上报名开通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说明。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六、所有考生均须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照相。确认程序: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七、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0日—10月24日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欢迎985院校机械、信息、化学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推免)

  八、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九、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十、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请已签署工作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在报名时备注该信息。

  十二、考生报名确认后,按照我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规定,请速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83597512(7064)。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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