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2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决胜考研,关键在于抓住复试和调剂,领取2022考研复试"精编版"资料&查询•2022考研调剂流程。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校疫情防控形式,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原则与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接收各方广泛监督,切实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质量、效率和水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6.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2. 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面试教师、助理及志愿服务等复试工作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
3. 制订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做好分组、分类、分角色针对性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 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 提前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
6. 组织实施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7. 审核学院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8. 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和接受考生相关咨询、申诉、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对本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
2. 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3. 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 依规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查处和移交。
(三)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学术骨干组成,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2. 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时,每位成员须尽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3. 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和影响考生复试的事情,如使用手机、阅读书报、聊天等。
4. 面试过程中,安排人员引导候考。开考后,除复试小组成员和应试考生外,其余人员不准出入面试视频区。
5. 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和成绩详细记录汇总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以备查核。
6.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复试秘书和技术秘书各1名(复试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教师,负责线下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等;技术秘书负责完成线上复试平台准备、复试系统操作、候考管理、考生身份验证、线上环境管控等);配备视频监考员1名,全程监督考生“双机位”,随时查看考生行为、眼神及主机位屏幕;配备应急工作人员1名。
(四)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办公室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为:
1. 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 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 负责出任复试专家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复试相关材料的存档。
4.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