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7名。
二、招生报名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考生须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网上公布的《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5.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