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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梁上上

  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

  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梁上上

  ►个人简介

  梁上上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0年9月—1994年7月,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年9月—2004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年8月—1999年8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

  1999年9月—2002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2年12月—2006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6年12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8年4月—至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8年9月—2010年7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

  2010年7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3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副所长;

  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商法学、法律方法论

  ►奖励与荣誉

  1、博士论文《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2007年10月,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2、《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2003年12月,获得第11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三等奖。

  3、《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2004年12月,获得第12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二等奖。

  4、《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2007年12月,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2004年12月,评为“浙江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6、2011年01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

  7、2008年11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8、2011年12月,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学术成果

  著作

  1、独著:《利益衡量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

  2、独著:《论股东表决权》,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3、主编:《图解新公司法》,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3月。

  4、主编:《公司登记疑难案例解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

  主要论文

  1、《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5期。

  2、《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

  3、《论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4、《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

  5、《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6、《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与贝金欣合作),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7、《股东表决权: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8、《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

  9、《利益衡量的界碑》,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10、《公司担保合同的相对人审查义务》,载《法学》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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