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傅廷中
►个人简介
傅廷中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上海海事大学国际航运管理专业毕业;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
英国牛津大学玛格丽特学院(法学)高级访问学者,剑桥大学圣.埃德蒙学院(法学)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短期访问学者
►工作履历
1978-1981,任职于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厦门分公司。
自1987年起,在大连海事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上历任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2000年11月份以后受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社会兼职
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上海亚太地区海事司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中国船舶代理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领域
海商法、保险法、国际经济法
►研究概况
承担海商法、保险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主攻方向为海商法与保险法。
►奖励与荣誉
1.与他人合著的《新编海商法学》于2002年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2.本人作为副主编的《海商法大辞典》于1999年获辽宁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3.本人作为分科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大辞典》于1994年获辽宁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著作一等奖;
4.本人独著的《海商法论》于2012年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
5.2013年获“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