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陈卫佐
►个人简介
陈卫佐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0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年1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年10月至2011年12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11月至今)。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以“洪堡学者”身份在位于德国汉堡的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受海牙国际法学院的邀请,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3日用法语为海牙国际法学院2012年夏季讲习班主讲国际私法特别课程——《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其法文讲义已发表于《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Recueil des cours de l'Académie de droit international de La Haye/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第359卷(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法文版,莱顿/波士顿)。
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中南政法学院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教学工作,先后任助教、讲师;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海牙国际法学院1996年博士奖学金获得者身份,在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其中1998年5月至8月为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瑙曼基金会博士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1月12日至2月11日为巴黎政治学院访问学者(法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2月14日至3月28日为比利时鲁汶大学客座教授;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6月1日至7月29日为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范卡尔克奖学金获得者)。
►学术兼职
国际比较法学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合作会员(associate member);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比较法学院客座教授(2003年4月至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比较法、德国民法
►科研项目
(一)“现代民法和现代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编号:20131089297);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现代化”,北京市法学会2011年度法学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编号:BLS(2011)C020,2011-2012年(已结项);
(三)“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研究”,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Z02-1:青年教师自主选题基础研究(课题编号:2010THZ0),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已结项);
(四)“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北京市法学会2010年度专项课题(已结项);
(五)“《罗马I规则》后的欧中国际私法在合同事项上的法律冲突规则之比较与前景”(Conflict of Laws Rules in Contractual Matters in European and Chinese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fter the Rome I Regulation: Comparison and Perspectives),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项目,2009年至2011年(已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