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程啸
►个人简介
程啸
法学博士、副教授
座右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教育背景
1、1993年9月—1997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2003年8月—2006年12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2007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2008年6月—2009年8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的比较研究工作;
4、2012年6月-2012年9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赴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学,从事中德损害赔偿法比较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4、《清华法学》杂志民法责任编辑;
5、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6、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7、北京市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
►研究概况
1、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
2、2013年1月,主持负责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保物权研究”
3、2012年4月至今,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4、2012年1月至今,主持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
5、2010年9月至今,主持负责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
6、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已结项)
7、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清华大学文科振兴基金课题“中国危险责任立法研究”
8、2006年7月起,主持负责清华大学法学院985项目二期研究课题“我国转型时期的损害事故、补偿制度与法律之完善”
9、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建设部《房地产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
10、2005年7月-2006年7月,参与王利明教授受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修改研究》课题
11、2001年11月-2003年4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度证券法制建设研究课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12、2000年-2006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该建议稿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及统稿
►奖励与荣誉
1、2014年12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14年11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013年7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4、2012年6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2012年度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5、2011年9月,荣获清华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优秀招生新人”称号。
6、2010年10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08年9月,合著《民法学》(第二版)荣获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8、2008年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二等奖。
9、2006年为本科生开设的《侵权行为法》荣获清华大学本科生精品课程并于2009年、2014年通过清华大学复审。
10、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1、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