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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随着研究生自费时代的开始,考生在择校时不免更多开始关注院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这成为大家分析院校的重要参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确定院校目标,了解院校政策,新东方在线

  随着研究生自费时代的开始,考生在择校时不免更多开始关注院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这成为大家分析院校的重要参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确定院校目标,了解院校政策,新东方在线整理了各大院校相关的学费标准及江驻代政策,方便大家了解查看。下面是山东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山东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山东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奖励资助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二、奖励资助体系与标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分两个层次:

  (一)博士研究生

  1.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和导师助研津贴等三部分。自2014级起,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可享受2500元研究生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普通博士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四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三年,本科直博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五年。具体资助标准见表1,并鼓励博士生导师在此基础上提高,提高部分用于奖励科研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表1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单位:元/月)

构成招收第一个博士生招收第二个博士生招收第三个及以上博士生
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导师助研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导师助研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导师助研
人文1200115015090001600002500
社科1200100030090001600002500
理学、工学、医学120050080090001600002500
数学120090040090001600002500

  (注:文化遗产研究院归社科。)

  2011级、2012级、2013级博士研究生仍享受研究生“助研”奖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年限不超过四年。2011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自2014年9月起,按第四学年标准,每月发放1000元。2012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自2014年9月起,在每月1300元基础上,学校支付部分增加200元,导师支付部分不变,每生每月发放1500元;第四学年,每月发放1000元。2013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自2014年9月起,在每月1300元基础上,学校支付部分增加200元,导师支付部分不变,每生每月发放1500元。

  自2014级起发放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学年在博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后,负责将本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名额和发放方案报学校财务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制表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助学金中导师助研津贴部分。

  (2)学校按月发放研究生助学金中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并于每年12月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进行审核。对未能按表1所确定资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至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暂停其下一年招生资格,并减少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与国家、社会奖学金均不可兼得)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评选,奖励标准及获奖比例见表2:

表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单位:元/年)

 奖励标准获奖比例
一等10000约40%
二等6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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