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还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请注意:境外学历暂无法通过系统校验,请准备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备查,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不影响参加考试。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无法通过系统校验,请准备好自考成绩单备查,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不影响考试。
在读研究生学籍学历校验通过,但将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准备好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报考证明备查,学籍学历校验提示不影响考试。
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请务必使用当前姓名及证件号码报名,若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请同时提供原姓名、证件号码对应的学籍学历证明,以及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例如带有曾用名的户口簿等)备查,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不影响考试。
4.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选择报考点及网上确认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务必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确认符合要求方可选择该报考点。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时间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127设计学院《510命题设计》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将在12月26日8:30-12:30进行。
五、初试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仅限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六、初试成绩查询
我校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暂定2023年2月底,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查询,如需纸质版成绩单请自行打印,我校不另行寄发,具体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复试
1.我校复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下旬。届时,待国家线公布后,我校将基于国家线制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线上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具体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复试时我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
②学籍学历证明;
③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限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考前访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务必了解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学科目录、学费学制以及其他相关报考信息,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通知。同时,也请报考考生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2.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者请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这两个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原则的说明后,再决定是否报考我校。
3.我校在112教育信息技术学系045114现代教育技术学科,以及147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开设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请报考该项目的考生务必选择80研究方向,报考点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1),并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中下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请勿报考上述学科中的80研究方向,如有疑问,可详询教育信息技术学系(021-62232808,wmwang@deit.ecnu.edu.cn)或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021-62235109,hpan@yjsy.ecnu.edu.cn)。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两种组合的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项目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非全日制项目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维护定向就业信息。
6.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报考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的考生请特别注意:(1)考生在初试、复试各环节中提交的全部作业作品(含现场命题创作和面试作品集等)均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如发现临摹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扣分、0分处理。(2)考生复试阶段提交的作品集中的相关作品如为团队完成,需注明团队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贡献等(如因未注明而造成侵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关于招生学科目录中国语言文学系“135105广播电视-媒体与创意写作”的说明:该方向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自设专业学位“创意写作”,2023年暂挂靠“广播电视”试点招生;考生录取、入学后,学籍统一转为中国语言文学系“创意写作”专业,按照创意写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可详询中国语言文学系(021-54344874,yeyangleaf@qq.com)。
9.关于招生学科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中“125200公共管理-党务管理”的说明:该方向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自设专业学位“党务管理”,2023年暂挂靠“公共管理”试点招生;考生录取、入学后,学籍统一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务管理”专业,按照党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可详询马克思主义学院(021-54344930,lslmzh@163.com)。
10.以上信息若有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保持关注。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大楼313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电话:021-54344721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