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研究生自费时代的开始,考生在择校时不免更多开始关注院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这成为大家分析院校的重要参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确定院校目标,了解院校政策,新东方在线整理了各大院校相关的学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方便大家了解查看。下面是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一般每年变化不大,大家可提前先参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013年12月31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 实行研究生学费收缴制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收取2.5年(学制2.5年);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4年(学制4年)。研究生于每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缴纳当年的全部学费(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在每年春季开学前缴纳一年的全部学费)。
第二条 实行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制度
学校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部分学费,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部分生活费,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经费标准和发放方法如下:
(一)博士生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全日制博士生资助比例 | 学校学业奖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100% | 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度发放,发放年限按国家学业奖学金发放年限执行。 | 每生每年276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每生每月2300元,发放年限4年,其中非工科博士生全部由学校支付,工科博士生学校支付每生每月1700元、导师科研经费支付每生每月600元(导师科研经费含学校科研启动费、学校科研创新基金)。 |
(二)硕士生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生资助比例 | 学校学业奖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40% | 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度发放,发放年限按国家学业奖学金发放年限执行。 | 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发放年限2.5年,全部由学校支付。 |
40% | 每生每年4000元,按年度发放,发放年限按国家学业奖学金发放年限执行。 | |
20% | 0 |
第三条 实行研究生助研业绩津贴制度
学校鼓励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业绩另外增发研究生助研津贴,由研究生导师用科研经费按相关手续自行发放。
第四条 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制度
学校每年投入200万元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每个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0元。
第五条 实行学校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制度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学校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制度,分新生入学时评定和中期评定两期评定。
(一)新生入学时评定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质量确定硕士研究生学校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人数,分配给各学院。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校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学院评定。各学院要根据学科情况制定具体评定细则,制定细则的主要依据是:
1.是否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
2.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3.本科就读学校类别及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