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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初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的各位考生: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581素描造型、582素描半身像、583设计基础和584碑帖临摹考试科目
 

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的各位考生:

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581素描造型、582素描半身像、583设计基础和584碑帖临摹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学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诚信考试须知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定罪处刑、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对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办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应认真了解我省组考防疫要求,自觉执行相关规定,考试当天提交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同时,广大考生应在考前7天填报《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记录个人身体情况、签字确认,并于12月26日考试进入考场时按照要求连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一并主动提交。

三、入场检查

1.考生须积极配合做好入场检查。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核验。

2.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考试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提前准备好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接受入场查验。

3.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者,须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学校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专业医务人员复查评估后,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和考试当天出现身体发热(超过37.3℃)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后,考生进入考场前需提交《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手机由考场统一管理,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

5.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四、其他要求

1.所有考生需自备口罩并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吉事办、注册获取“吉祥码”,进入考场时应配合长春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等。考生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和长春师范大学的最新防疫要求,并按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和相关公告要求参加考试。

4.其他考试相关公告详见《长春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公告》。

5.考试疫情防控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吉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联系人:王老师

3.联系电话:0431-86168862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1: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doc】已下载0次
附件【附件2: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doc】已下载0次
附件【附件3: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doc】已下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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