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教育部及所在省、市招办、所选报考点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请登录研招网,在院校信息-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82913)-信息发布中查找并阅读我院2016年硕士报考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院的专业设置、报考条件、招生人数等相关报考信息。
3.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人事档案同在)报考。
4.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验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5.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常住户口在北京的其他考生,请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6)作为报考点;在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其他考生请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付费方式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办理。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获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6.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进行网报信息的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北航2015年11月9日至12日;外阜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规定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
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再由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最后由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7. 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8.报考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打电话010-62496187咨询。
我院今年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生,按教育部要求收取学费,已在多功能杂化新材料研究方向招收推免生1人,已接收推免生的研究方向将不再接收统考生报考。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研究生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