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点公告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 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2、选择报考点
(1)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及我院接收的京内高校推荐免试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2)我院接收的外埠高校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代码:8640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代码:1106。
3、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结束后,如果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可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须注册新用户);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信息将不能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仍可在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修改。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或“考试方式”,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
(4)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在复试、录取期间有效。
4、 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网站;
(2)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应持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5、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6、考生须在2016年3月中下旬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网站(.cn/)查询考试成绩、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我院不再邮寄考试成绩及复试通知。
7、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招办;
(3)联系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241865/1899/1866; 传真:010-62043760。
8、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号为:183935052,欢迎广大考生加盟及咨询!
9、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加入微信公众账号“有研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