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二十一世纪科学发展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构造地质学专业高层次科学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构造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方法,具有独立野外及室内研究工作能力,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基础应用前景。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构造地质学、地球物理的科学理论以及相邻学科,并具有宽广相磷学科和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具备强的野外调查工作能力和基本实验操作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构造地质学科以及和其有关的研究课题及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基础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创新与突破。论文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均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构造地质学是研究固体地球及表层物质结构构造、形成演化过程及规律,并为维持充足的能源、固体矿产、减轻地震等地质灾害和优化环境提供构造地质学依据的学科。构造地质学是以固体地球特别是地壳和岩石圈物质结构构造演化为中心,以构造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石学、古生物地层学、同位素地质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基础,在宏、微观不同尺度上研究大陆地壳、岩石圈的组成,地质构造现象和地球系统的演变规律。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为:(1)大陆岩石圈板块及其造山带组成演化与地球动力学(2)深部构造(3)构造物理(4)盆地形成与演化(5)显微构造(6)构造热年代学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硕-博连读:已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入学后前两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享受硕士生待遇,第四学期中期考核优秀者,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并经博士生入学考试合格直接转为博士生并享受博士生待遇。
3.博士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五年,博士研究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