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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考研专业介绍: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三年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硕士生培养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好地掌

  行政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三年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硕士生培养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学风端正,能够深入掌握行政管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学术素养良好。成为能独立从事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粗通第二门外语。

  3.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比较行政管理

  研究不同行政生态环境下政府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运作规律及其借鉴价值。

  2.组织人事管理

  研究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与实践。

  3.公共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研究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基本理论以及当代中国公共政策优化的实践规律。

  4.非政府组织(NGO)管理

  研究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机制和运行规律。

  5.政府信息化管理

  研究政府信息化管理的先进手段以及电子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运作的基本规律。

  6.地方公共事务管理

  研究地方政府对区域及跨区域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律。

  7.教育行政管理

  研究教育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着重研究高等教育管理和教育法律与政策问题。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三年。在第二学年下学期实行中期分流,学习成绩优异者可提前毕业,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继续培养,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即终止培养。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学校官网)

  五、应修满的学分总数

  本专业每位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为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总数30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课程学分具体分配体系如下:思想政治理论课3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学科通开课8学分;专业共同必修课4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4学分,选修课9学分。

  六、学位论文

  每位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一开学提出学位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本专业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才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论文的选题和论证,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对实现我国行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以及发展我国行政管理科学,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要求论文的立论正确,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畅通,符合学术规范,具有独到见解或一定新意。论文的写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

  七、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本专业研究生应在院、系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包括担任本科生有关课程的辅导、答疑、组织讨论、批改作业等。各研究方向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科研工作和社会实践,包括至少参与导师的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含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到政府等公共部门调查研究、工作与教学实习等;

  并以第一作者身份(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亦视同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

  八、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以研究生自学为主,自学、讲授、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和身体健康,通过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和学位论文等多种形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善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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