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琳, 上海大学法学院徐静琳教授[1] 女,1949年10月出生,上海人,汉族。1994年加入九三学社。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宝山区第五届委员会主委。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宝山区第五届政协副主席。 1969年至1978年在云南省新平县卫生局工作。1978年至1982年就读于云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6年在云南大学法律系任教。1986年至今历任上海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主任、法学一系主任。其间,1998年作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访问学者。 曾任九三学社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宝山区第四届委员会主委。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宝山区第四届政协副主席。
获得奖项:1、主编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009年获“第八届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二等奖”。 2、专著《演进中的香港法》2003年获“第六届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专著”二等奖 3、专著《演进中的香港法》2003年获“上海市法学会学术著作奖”二等奖。 4、获200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5、获2000年度上海市统一战线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著作及论文: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005年版,2010年版),主编,上海大学出版社。 2、《外国法律制度导论》,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 3、《演进中的香港法》,独著,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 4、《中国入世与中国法治内地与香港法律比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5、《创造性的杰作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作者,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6、《香港法律实用全书》,副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 7、《教师认识基本法》,副主编,《香港浸会大学出版,1997年。 8、《香港法简论》,副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1989年。
承担项目:1、《澳门特区行政主导体制研究》,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课题(列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上海市旅游条例>立法修正研究》,2009年上海市旅游局课题。 3、《香港基本法解释与香港违宪审查权研究》,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课题(列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4、《现代服务业中旅游产业的知识产权特性研究》,2007年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课题。 5、《和谐社会与法律法规建设研究》,2005年上海哲学社会科学系列课题。 6、《教育信息均等性研究》,2005年上海市教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 7、《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制建设》,2004年上海哲学社会科学系列课题。 8、《中国廉政建设----我国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02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家监察部的分课题。 9、《规章编纂研究》,2001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