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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关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促进本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
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外校申请人: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为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在学校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院校;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须符合以下三项其中之一:
(1)“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专业)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
(2)“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无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专业)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
(3)外语类院校学生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前10%。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