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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请须知

  一、推免生接收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

  一、推免生接收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参加我校2012年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

  二、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凡申请推免的考生均须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后,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

  上述第1-4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把材料装订成册,申请人须于2012年10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或送到所申请的学院(建议统一使用邮局EMS快递,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相关申请材料(如CET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原件将在复试时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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