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接收本年度获推荐免试资格的各类学校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免生申请我校(本校推免生除外),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外国语等级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3.所有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复试前1周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体检表。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三)接收专业说明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0%,接收专业为我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需按统考考生的复试程序和《曲阜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复试科目进行复试,外校推荐我校的推免生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笔试,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方案,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比较高奖学金【按照我校正在制定的奖学金条例,推免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直接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000-8000元/人)并可优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可优先申请学校设立的“三助”岗位】,其他学年如果推免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突出也可申请我校高额奖学金。
2.凡推荐到我校的理工类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国家、学校和导师三方奖学金资助激励政策,除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和导师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推免生进行资助。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于9月2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即时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4455327(研招办)、4455662(校纪委)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73165
联系电话(传真):0537-4455327
电子邮件:yzb@mail.qf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