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发布了: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2016年推免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硕博连读)、专业型硕士和直博生,招生专业可查阅《上海高等研究院201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热忱欢迎各校有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背景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9月28日。
2.预计自己能在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或我院网站(:http://www.sari.ac.cn/yjsjy/zs/sszs/)查看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3.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右侧“推免申请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出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研究方向可任选一个)
4.电话或邮件与我院研究生处联系,确认申请成功提交。
三、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7.英语、计算机等级证、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8.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最迟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以上纸质版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处。
特别提醒:参加过我院2015年暑期夏令营的同学,同样需要提交以上申请材料。
四、接收程序
(一)初审
我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包含面试和体检,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
(三)拟接收及复审
1.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面试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通过考核者,我院发拟接收函。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0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2015年10月20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2.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录取为硕博连读方式的推免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确定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转博申请,且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
六、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七、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