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比较扎实地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风良好。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学术视野开阔,相关知识丰富。
4.人才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学术型人才能够胜任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2.学校思想教育与规范教育
三、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最低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最低修业年限不得少于2.5年。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2.符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跨一级学科学生、同等学力学生不得提前毕业。培养类型为学术型的学生不得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2学分。课程学分不低于27分,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1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分,学位论文3分。
学生修满所需学分,学位论文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