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区域经济学的科研、教学、区域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具体要求是:
1.能创造性地进行区域经济研究工作和经济实践工作。
2.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现代区域综合集成技术及其方法。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首选英语),能够阅读与理解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区域开发与规划
2.城市经济与管理
3.国际区域经济学
4.区域可持续发展
三、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为2-3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生允许学生提前毕业,但最低修业年限不得少于2.5年,而且在学期间应当有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完成规定的文献阅读、课程和毕业论文等环节并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