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艺术设计)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二)
(*注:本方案适用于在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和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设计人才。具体要求为: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设计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相关的专业资料与文献、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导师负责制或导师组指导的方式。原则是充分发挥导师或导师组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个人学习的主体作用。
2.以课题和设计研究为主,采取面授、交流、自学、讨论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设计方法和设计理论知识,培养艺术设计的综合设计实践能力。
3.注重设计实践、注重设计成果,强调理论观念能够通过设计作品反映出来。聘请高水平的专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艺术设计专业能力的训练培养。
本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采用全脱产。
三、研究方向
1.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设施设计)
2.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品牌设计、文化设计、商业插画、动漫画)
3.壁画艺术设计
4.数码交互技术与表现
5.都市手工艺(玻璃、陶瓷、首饰、织绣、漆艺、综合材料)
6.会展艺术与技术
四、课程设置
艺术设计MFA专业学位课设置分为共同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共同课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和拓展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时间安排选修课程。可跨专业选课,也可选修上海大学本科1-2门人文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可,主要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分要求:
获得学位要求所修学分不少于51学分。具体如下:
1.必修课程不少于32学分;
2.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
3.必修环节1学分;
设计作品选题与工作计划:要求在查阅一定数量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设计工作计划与作品选题报告(内容提要:设计目的、设计对象、综述、调研情况、设计内容、设计方法、表现方式、预期结果、对策、条件和困难等)。考核成绩含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部分。设计作品选题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完成。
4.实践环节10学分。
在校期间须参加学院实习基地或实践实习单位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习实践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或创作交流(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及其以上的设计交流和设计论坛,或参加一次省部级以上展览)。以中期考核作品汇报展览、毕业作品展览、专业实习实践考核和学术研讨卡记录30次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类 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政治 理论课 | 001000724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 30 | 2 | 1 | 必修 |
第一 外国语 | 13Z257001 | 专业英语 | 40 | 2 | 2 | ||
共同课 | 13Z257002 | 艺术设计史与设计美学 | 40 | 4 | 1 | ||
13Z257003 | 艺术设计方法研究 | 40 | 4 | 2 | |||
13Z257004 | 设计商业与道德 | 30 | 2 | 2 | |||
专业学位课 | 13Z257008 | 专业设计基础与实践 | 80 | 8 | 1,2 | 必修2门 | |
13Z257009 | 公共空间设计与实践 | 120 | 10 | 3,4 | |||
13Z257010 | 公共文化设计与实践 | 120 | 10 | 3,4 | |||
非学位课 | 选修课 | 13Z258001 | 设计艺术经典文献选读 | 40 | 4 | 3 | 选修不少于 8学分 |
13Z258002 | 绘画技术实践 | 40 | 4 | 4 | |||
13Z258003 | 图形与符号 | 40 | 4 | 4 | |||
13Z258010 | 设计的风格与形式 | 40 | 4 | 5 | |||
13Z258005 | 跨文化设计 | 80 | 8 | 4,5,6 | |||
13Z258011 | 手工艺术与技术实践 | 40 | 4 | 1,2,3,4 | |||
必修 环节 | 13Z008004 | 设计作品选题与工作计划 | 1 | 必修 | |||
实践 环节 | 13Z008001 | 参加学术报告和专业研讨 | 2 | 必修 | |||
13Z008002 | 中期作品汇报展览 | 3 | 5 | ||||
13Z008003 | 毕业作品汇报展览 | 3 | 9 | ||||
13Z008005 | 专业实习实践 | 2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