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应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较为系统地掌握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及其领导革命、建设与改革的成就、经验和规律,具有独立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党的领导和建设的重大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能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能够担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从事思想教育、理论宣传、党政管理和组织等多方面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研究
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3.中国政党与中国政治研究
4.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研究
5.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发展研究
6.当代中国史研究
三、修业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习成绩优异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分,其中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学分不少于12分。
硕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