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良好的学风。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听说读写达到参加国际交流的程度。
4.人才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学术型人才能够胜任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中外代议制度研究
2.中外政党制度研究
3.中外行政管理制度研究
三、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最低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最低修业年限不得少于2.5年。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2.符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跨一级学科学生、同等学力学生不得提前毕业。培养类型为学术型的学生不得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2学分。课程学分不低于27分,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1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分,学位论文3分。
学生修满所需学分,学位论文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