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60105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专门史是历史学八个二级学科之一,是研究历史学中专门类别历史的分支学科。与其他七个二级学科相比,专门史最庞杂,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可以是按国家区分的国别史,也可以是按,内容区别的社会史、经济史、学术史、文化史、产业史,还可以按横向区别的断代史。
我校很早就开设了专门史的硕士点与博士点,专门史硕士点主要研究文化史、哲学思想史、文化管理史、文化产业史、文化市场史、文化策划史、社会生活史。学生进校后,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具体的研究方向,开展专门史研究。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高中等院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培养本学科高层次的专门教学、科研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其他部门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和品学兼优的管理与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是:
熟练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坚实、系统的专门史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为开阔的视野,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其他方面专业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简介
研究方向一:文化史
简介:了解与研究中国文化的基本典籍,文化史的演变,各个时期的文化传承与特征。如社会生活史,要了解历史上的衣、食、住、行、娱等习俗,了解人们的信仰与观念。
研究方向二:文化管理
简介:了解与研究文化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中国文化管理史、中西文化在管理方面的差异、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如历史上的图书管理,要了解政府的管理机构与政策、图书的传播等。
研究方向三: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
简介:了解与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文化资源,对这些资源给予分类和恰如其分的评价。结合文化资源,研究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化产业的开发,研究文化市场的管理,研究文化的策划。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2—3年,视研究生的学习情况而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共36—38学分,其中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指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实习环节与补修课等。
2.凡以同等学历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3.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或考查、考试等评定成绩。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其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六、实践环节
1.这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环节。教学实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助导师做一些助教工作,二是独立讲授专业课程。其中,以独立讲授为主,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备课、讲授与辅导皆应独立完成,时间为四周,计1个学分。
2.本专业硕士生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或学术会议等),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活动都要有1000字以上相应的学习报告,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3.野外考察是学习与研究历史地理专业的一个基本特点。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进行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一般包括实地考察与田野调查等实践活动。实践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5学期,调研目的必须十分明确,达到实效。
七、科学研究
1.本专业硕士生在校间期应至少完成3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对于论文质量,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操作。
八、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2学年下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写作计划。
2.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选题适当、有价值。学位论文的题目既应具有理论意义,又要有探索的学术与实际价值,还应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下一定的功夫才能完成。
(2)论点科学、有新意。学位论文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考察分析和评论论文中所涉及的基本问题。
(3)内容翔实、有创新。通过自己的研究,应在学位论文有创新,或提出新见解,或引用新史料,或有新解释;切忌老调重弹,重复已有的成果,更忌大肆抄袭;从而表现出该生所具备的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
(4)材料丰富、言之有据。论文中要有系统而翔实的材料,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
(5)结构合理、格式统一,注释具体,文笔流畅。
(6)选题、写作、引文、注释等全部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7)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1.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指导教师为主,分工负责。
2.毕业论文的设计、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本专业鼓励研究生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对于学位、专业选修课程则要求主讲教师严格认真,实行规范化的教学。
3.学习阶段要求每个研究生读一定量的原著和学术论文(大致为100本著作和1000篇论文),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研究生的读书笔记,解答研究生的学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