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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

  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申请直接攻博者,除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外,还须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与潜质,原则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 CET6 的成绩≥425 分)。我校接收直博生的专业详见本章程附表。

  二、申请流程

  1、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申请我校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或者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tongji.edu.cn),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2、网上申请

  有意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需申请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为方便院系审核,预计在母校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早将院系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压缩打包,并发送至申请院系指定邮箱。

  注意:无论是否提早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校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3、院系初审

  院系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和体检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相关院系审核。

  复试时,需在同济大学校医院完成体格检查,也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上写明报考院系,寄(送)至校医院。校医院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体检中心二楼服务台,邮政编码:200092,联系电话:021-65983225,联系人:张英

  参加过我校 2014 年暑期学校的学员,也需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申请,具体复试事宜详见后期相关院系通知。

  5、拟录取院系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院系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6、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 2015 年 6 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调档完成后于 6 月下旬寄给本人。

  三、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10000元/学年。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奖助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 600 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 10 个月。另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全部可获得 10000 元/学年全额的学业奖学金,用于抵充学费。同时还可以获得不少于 1800 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 10 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公布同济大学 2014 级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的通知》。

  申请直接攻博研究生时,还可申请博士新生奖学金,具体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申请者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复试时一并提交至申请院系。

  四、其他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MFA)八个专业学位不接收推免生。

  2、从 2013 年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三位为 105)的培养完全纳入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因此,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满足试点项目的要求。详见《同济大学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章程》(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专业学位招生)。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4、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如本章程与教育部 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Email:yzb@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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