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推免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若本部分内容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详见我校201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的考生需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前四位为“1005”的中医学类)。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25分)。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材料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材料递交渠道:
①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校推免生请于9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拟报考的相关学院。
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②申请本科直博生:校内、校外考生的申请材料均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2、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遴选,发送复试通知。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2、根据我校《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获得我校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如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可不再进行复试。
获得推免生的优秀营员考生,申请办法及材料递送要求也需按照本通知第三条执行,考生应提前到我办办理优秀营员登记手续,之后再进行复试或联系相关学院确定导师和研究方向。
3、我校相关复试安排将于9月24日前在我办网站公布。具体信息也可咨询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4、各专业是否招收跨门类考生请参照专业目录的备注栏。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以1005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直博生在学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还需发表至少 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SCI(影响因子2.0以上)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献综述及论文摘要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