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华东理工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请想要报的考生注意查看,准备相应的复习资料。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 时间:2016-09-18 浏览:76174次 作者:管理员 部门:招生办
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强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
(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五)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录取“接受我校录取通知者”。 三、其他
(一)学校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提供新生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励措施,相关政策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本校学生和外校夏令营学员若报考我校,复试成绩分别以推免选拔综合成绩和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三)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四)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