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水产学院
一、学院简介
水产学院于1946年设立,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水产教育单位。1984年和1986年先后获得捕捞学、水产养殖学和渔业资源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86年和1998年分别获得当时我国唯一的水产养殖和渔业资源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人事部批准为水产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89年水产养殖专业被评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007年渔业资源专业被评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水产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目前本学科拥有教育部海水养殖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海水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水产学院7个博士点主要研究方向:水生动物生物学与进化、水产医学、水产育种与繁育、养殖生态与工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鱼类种群动力学、渔业资源生物学与种质资源学、资源增殖生态学、设施渔业工程学、渔业信息与工程仿真技术、渔业水环境工程学等。以上研究方向不仅是水产学科的研究热点领域,更为“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海洋”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其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具有广阔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经过“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本学科现涵盖1个博士后流动站(水产学)、7个博士点(水产养殖、水生生物、动物学、捕捞学、渔业资源、增养殖工程、渔业经济与管理)和6个硕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30人,硕士生导师40余人,在读研究生500余人。各主要方向都形成了年轻知名教授担纲的梯队,本学科点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麦康森、赵法箴、雷霁霖),3人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2人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获得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奖励,2人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另外,还有一支定期来校授课和讲学的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一批著名专家学者以及由我校“海外教授团”为主体的国外知名学者组成的高水平“客座教师”队伍。目前,一支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已经形成,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82032973 联系人:依老师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071002动物学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生物化学A ④835基础生物学 | 细胞生物学 |
071004水生生物学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生物化学A ④835基础生物学 | 细胞生物学 |
090801水产养殖 | 1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 水产养殖学综合考试 |
090802捕捞学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④4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 渔具渔法学 |
090803渔业资源 | 1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④4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 渔业生物学 |
0908Z1水生动物医学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8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 水产医学综合考试 |
0908Z2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8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 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综合考试 |
0908Z3增殖养殖工程 | 4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④8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 渔具渔法学 |
0908Z4渔业经济与管理 | 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 ④8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 渔业经济与管理综合 |
095108渔业(专业学位)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0农业知识综合二 ④834鱼类学 | 水产专业综合考试 |
注: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