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专业5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
其他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硕士)8000元/(生·年)。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二)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含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主要根据统考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适度参考大学期间的学业表现评定,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比例为15%,二等奖学金9000元/(生·年),比例为20%。其他学年奖学金,由学校按第一次奖学金评选的等级、比例,将金额划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等级的评选比例和金额。
(三)推免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免交三学年的学费,不参加第一次奖学金评选;推免生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免交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学费,不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奖学金评选。
(四)学校另设有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新闻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研究生创新奖等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五)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每年给予相应津贴。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