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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公选课成绩全部合格;

  6.外语成绩符合接收院校的要求。

  二、知识产权法、卫生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的说明

  我校法律硕士将在强化法学基础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为了使本科专业背景与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向更好地结合,我校将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中,继续针对知识产权法方向、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和卫生法方向试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请和初取阶段就初步确定专业培养方向。欢迎本科为理工科背景和医学背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考我校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和卫生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其中,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中所属的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将优先考虑本科为物理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预计接收推免生总数:130名

  四、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免试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3、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需由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外语成绩证明。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优秀或600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TOEFL成绩 100分以上;GRE成绩1300分以上;雅思成绩6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北京大学校内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7、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教务处开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该推荐指标须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提供。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申请办法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请登录北京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http//yjsy.pku.edu.cn:8080/students),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具体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请登录北大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xx/sszs/),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当年招生目录、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下载申请表格(同其它专业)。并于9月20日17点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送(或邮寄)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编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确有困难,可延迟至2012年10月上旬补交。

  六、审核与考试

  经法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我校将于2012年9月24日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将择优接收。有关说明请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1、笔试考察主要内容:

  1)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些逻辑推理题的测试以及对生活中一些常见案例的分析,请考生从普通人而非法律人的视角进行分析和判断,以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写作能力:通过提供一些有关社会公共政策(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背景资料,请考生写出一定字数的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语言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知识面、对社会问题的把握程度以及语言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

  2、面试考察主要内容:

  逻辑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七、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取免试生张榜公示,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八、参加全国统一报名

  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已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录取。

  九、资格复审和录取

  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务必在6月份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和本科学校开具的无处分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我校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电话:(010)**********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电话:(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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