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照相)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法报名)或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应届生加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学位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强军计划等单考考生需持毕业证原件),军校学历考生,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办理)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网上办理未果者,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凡在国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不在我校报考点报名的管理类联考考生须将上述学历验证材料邮寄到我校研招办,并于明年复试时出示原件。 2、考生应遵守诚信,履行考试承诺 考生应认真阅读和了解《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如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惩罚,我校在校学生如出现违纪舞弊等行为,视情况直至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