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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条件

  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  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须参加推荐复试,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
  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

  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须参加推荐复试,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④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直推条件

  ①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②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③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3)破格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

  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

  F.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2.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须参加推荐复试,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②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③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2)直推条件

  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②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达到基本条件①和③的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3)破格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①和③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7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C.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D.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

  E.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3.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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