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硕士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仍执行现行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硕士生,将实行新的学费制度和奖助学金制度。
从明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的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万元,硕士生的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国家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我们整理了黑龙江地区“211工程”院校2014年研究生学费和奖助政策,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