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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3接收推免生招生公告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应与我所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应与我所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接收推荐免试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 接收推荐免试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30%。

  二、 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 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我所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原件。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7.《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8.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四、接收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即日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我所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申请人签字,于2012年9月23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究生部。

  (三)初审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公布(电话或邮件通知)的面试时间到我所参加复试和体检。

  (四)复试及体检

  1.复试小组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五)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最后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及时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4.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 李 丹

  联系电话(传真):020-********** E-mail: **********

  联系地址:广州新港西路164号 邮政编码: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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