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高校。
3.申请人应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打印申请表
1.申请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10月15日。
2.申请人通过我所主页(http://www.gic.ac.cn/)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可查阅2012年本所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或直接与我所研招办联系,以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
3.使用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报名。
(二)提交材料(所交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在复试时必须提供原件查验)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一周内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必须提供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简况表》一式1份: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应院系和校级推免资格主管部门公章(空表见附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办)加盖公章的本科前三年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办)公章。
3.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要求在2012年全国硕士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二天寄送我所研招办(一般为11月14日,以国家公布为准),寄以邮戳为准。
★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复试程序:
(一)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用书面或电话(手机)通知本人到我所参加复试,初审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复试考核和体检
1.考核时间:2011年8月至10月中旬,视申请人申请情况安排。
2.考核方式及内容:由我所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口试为主,必要时加考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外语及体检。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②.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③.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④.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录取程序
1.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复查,确定拟接收名单,对列入拟接收名单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申请人将我所正式接收函交所在学校的校级推免生资格审批部门,由校级推免生资格审批部门回复出具加盖公章“确认函”给我所,确认函内容应包括:同意推荐申请人到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提供推免名额。
3.申请人接到我所正式接收函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校方“确认函”寄回我所(寄以邮戳为准)。
4.申请人根据所在学校安排,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通过全国硕士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我所手续,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确认后申请人应及时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考生核对表并亲笔签名,在全国硕士考试报名截止日第二天将考生核对表寄或送本所研招办(寄以邮戳为准)。
5.对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所将在2012年5月与统考生一起办理调档政审等录取手续。
五、其他
1.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若发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硕士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等不符合推免条件情况的,将取消免试和录取资格。
2.未取得所在学校对外推荐资格者,请勿联系申请推荐免试事宜。
3.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新出台2012年招生政策不符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4.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50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转研招办
电子邮件:**********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