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所目前硕士招生考试选拔的实际情况需要,现决定自2015年起在我所的硕士招生考试中将不再设置“分析化学”科目,调整“物理化学”为必考科目,相关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调整为:
招生专业 全国统考科目 专业一科目
(第三单元) 专业二科目
(第四单元)
药物化学 政治、英语 619
物理化学(甲) 820
有机化学
药剂学
药物分析
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上考试科目的调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相关考试科目大纲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考试大纲,:http://admission.ucas.ac.cn。
有问题和需要可联系咨询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电话021-********** 邮箱:**********。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