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基本条件
1.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
3. 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注册报名
1. 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 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正式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
3. 申请人应对上述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三、复试考核
1.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安排,按照学院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实施细则》进行。
2.对申请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拟参加复试考核人员名单;
3.在推免生申请报名后的48小时内发送复试通知。在此期间,申请人应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的信息;
4.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并作出回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四、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1. 学院在录取名额范围内向复试通过者发送预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推免服务系统”;
2.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预录取,一旦接受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7年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新生奖学金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六、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 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的体检要求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xjtu.edu.cn)上的具体通知;
5. 录取结果由各学院及时通知本人,学校将于2017年6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电话:029- 82667898 :http://yz.xjtu.edu.cn
信箱:yzb@xjtu.edu.cn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