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进入“211工程”的非研究生院高校本科生一般应是班级前三年综合排名前三名),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标准分一般不得低于420分。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8. 就读于东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曾获得我所命名奖学金——“李薰”奖学金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优先。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我所招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推免生报名系统打印提交)。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接收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向我所提出申请,以收到书面材料为准,申请截止时间10月12日;
2.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由研究生部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3.招生办公室根据要求,发给考生拟同意接收函;
4.考生收到拟接收函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考生持学校出具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和同意外推的证明材料,于我所规定时间来所复试(复试将分两批进行,9月下旬和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英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口试三部分及体检,在10月下旬前完成);
6.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7.考生返校填写推荐免试考生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
考生还需仔细阅读《中科院研究生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并遵守相关要求。
联系人:李扬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招生办
邮政编码:1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