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 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护理学院的前身为上世纪30年代建立的上海国立同济大学护理高级职业学校。2001年正式建系,首批开始招收全英语护理专业(五年制)本科生,2003年获批为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为湖北省唯一的护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016年更名为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经过不断建设与发展,现已建立了科学、完整的护理学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涵盖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和远程教育的多层次护理高级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已形成临床护理、社区护理、护理教育、护理管理和老年护理等6个专业方向、10个教研室、3个护理实训中心,拥有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三个国内一流的三甲医院作为教学实践基地,有专科护理、临床护理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所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老年护理实习基地,是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全国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湖北省临床专科护士教育基地、湖北省护理学会理事长单位、湖北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挂牌单位、湖北省护理技能培训中心等。1986年创办《护理学杂志》期刊。
目前,我校护理学院共有专兼职教师173人(博士学位9人),教授17人,副教授40人,客座教授8人,兼职教授1人,由护理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的教师共同承担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拥有一批学科梯队层次合理、高学历、高素质的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生导师28名,其中护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毛靖教授曾荣获首届研究生知心导师“育人伯乐”、“职引人生导师”称号和优秀导师师德风范奖。教师担任全国各级评审专家,各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以上36人,全国多种护理期刊主编、副主编等22人。主编“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10部,副主编2部。主编“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4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民政部等省部级项目80余项。近年导师发表SCI论文64篇,科研经费共2144.5万元,导师近5年获奖励22项,其中国家级12项,省部级4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我校护理学院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开设国际化课程,邀请国际上知名护理专家前来授课,与美国密西根大学、密苏里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西悉尼大学、日本金泽医科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台湾义首大学等国家和地区著名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研究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出国(境)访问或学术交流。至今为止,已招收硕士64名,博士10名(留学生3人),研究生论文获湖北省优秀硕士生论文,专业学位硕士发表论文62篇;学生就业率为100%。
二、招生计划
学院拟计划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占总计划数的50%。
本学院只接受攻读科学学位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通过该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以及推免复试档案,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填写推免复试档案并通过系统提交,表格下载见: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816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复试时间。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9月29-30日,第二批:10月8-9日。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来我院面试)。来我院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
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复试细则
复试方式:面试。将以《攻读学位研究计划》通过面试核实后的评分作为复试的笔试成绩。
六、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咨询方式
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3693753
邮箱:nursing@mail.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