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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2015现场确认公告

  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4]159号)要求,结合金州新区报考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考生现场确认工

  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4]159号)要求,结合金州新区报考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考生现场确认工作,现就金州新区报考点(代码为2102)大连民族学院考生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生源范围

  本报考点接受现场确认生源范围仅限于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选择辽宁省大连金州新区(报名号前四位为2102)作为报考点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区间

地点

接受考生范围

11月10日

8:30-11:30

开发区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

机电、生命、外语、设计、文法、理学院、信通、环资、物材等学院应届毕业生及户口在金州新区的往届毕业生

11月10日

13:30-16:00

金石滩校区

ZA109N

经管、计算机、土建、国商等学院应届毕业生及户口在金州新区的往届毕业生

  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

  现场确认工作流程为:资格审查->照相->领表->交表。相关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并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相片。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出具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照相。审查通过后,考生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经研究生处签章的现场确认卡进行电子照相。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电子照相。

  3.领表。领取现场打印出来的2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面印有《2015年辽宁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4.交表。交回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考生留存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

  未到现场资格审查、交费和照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其它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单位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招生单位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28日。

  5.2014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6.初试考场安排由辽宁省大连金州新区报考点统一安排,请关注相关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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