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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位代码:1141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联系人:研招办一、招生人数2015年我校在以下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位代码:114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010-**********联系人:研招办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在以下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9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302  工程技术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304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  软件工程 085215  测绘工程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306  能源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07  人文经管学院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125300  会计硕士

308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硕士

309  珠宝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135108  艺术设计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1  海洋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5215  测绘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319  数理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6  化学工程

501  科学研究院

085217  地质工程

  二、报考条件 (一)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像。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的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 3、302-数学二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5、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2-数学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至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生正常学习年限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2014年开始执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总学费

法律硕士(法学)

035102

8000.00

2.4万

翻译硕士

055100

8000.00

2.4万

机械工程

085201

8000.00

2.4万

材料工程

085204

8000.00

2.4万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8000.00

2.4万

控制工程

085210

8000.00

2.4万

计算机技术

085211

8000.00

2.4万

软件工程

085212

8000.00

2.4万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8000.00

2.4万

水利工程

085214

8000.00

2.4万

测绘工程

085215

8000.00

2.4万

化学工程

085216

8000.00

2.4万

地质工程

085217

8000.00

2.4万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219

8000.00

2.4万

安全工程

085224

8000.00

2.4万

环境工程

085229

8000.00

2.4万

会计硕士

125300

8000.00

2.4万

艺术设计

135108

8000.00

2.4万

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

36000.00

10.8万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15000.00

4.5万

旅游管理硕士

125400

15000.00

4.5万

工程管理硕士

125600

15000.00

4.5万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九、公派留学 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十、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院系主页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网站.cn、中国教育在线网http://)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含传真);研招办E-mail:**********;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10—**********

贾老师

302

工程技术学院

010—**********

朱老师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

宋老师

304

信息工程学院

010—**********

宋老师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10—**********

夏老师

306

能源学院

010—**********

刘老师

307

人文经管学院

010—**********

王老师

308

外国语学院

010-**********

胡老师

309

珠宝学院

010—**********

孟老师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

李老师

311

海洋学院

010—**********

黄老师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10—**********

余老师

319

数理学院

010-**********

肖老师

501

科学研究院

010—**********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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