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外语教育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中心开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和博士专业以及语言政策与规划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外语教育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中心开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和博士专业以及语言政策与规划博士专业。为了提升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广大在职外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资质,中心特举办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外语教育方向在职硕士研究生班,为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提供课程准备并为已具备学位申请资格的学员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指导教师。
1 入学资格
1. 已获得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国语言文学等专业学士学位并已从事外语或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且在办理《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证》之前已从事外语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2. 通过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的英语口试。
- 授课方式与学习年限
1. 中心利用寒暑假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各集中一个月时间授课。
2. 每一期研修班的全部课程教学在1年半(3个寒暑假)内完成。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修课时间,在2年半(5个寒暑假)内完成学业。
3学费及收费办法
1. 每个学分1,000元,修满学位要求的30个学分共须缴30,000元。
2. 课程班每一学期开设3-4门课程,学费按每一学期所授的课程数确定,在开课前一次缴清。开课后一周之内,学生如果中途无法继续其本期学业,所缴学费退还50%;开课一周之后,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3. 论文指导与答辩费6,500元。
4. 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在学生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全国统一考试之后缴纳。无论学生最终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均不予退还。
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
本研修班培养具有良好语言素质并胜任语言教学,掌握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理论,能够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外语和对外汉语教师。
2 教学重点
- 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教育学基础理论。
- 外语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基本内容。
- 外语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方法和资源与技术。
3 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 学分要求
学员须修满30个学分才有资格申请学位,其中基础理论课程占12学分,研究方法与写作课程占9学分,专业内容课程占9学分。
2.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基础理论
(必修) |
|
普通语言学导论 |
3 |
|
应用语言学导论 |
3 |
|
外语教育的基本理念 |
3 |
|
专业基础(全国专业考试辅导) |
3 |
研究方法
(必修) |
|
质性研究方法 |
3 |
|
量化研究方法 |
3 |
|
学术阅读与写作 |
3 |
专业内容
(选修) |
|
教学语法 |
3 |
|
教学法 |
3 |
|
教材设计与评估 |
3 |
|
语言评测 |
3 |
|
计算机辅助教学 |
3 |
|
语料库语言学 |
3 |
4 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与答辩
学员在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全国统一考试之后,中心将以学员申请、导师选择、中心调配的方式为每个学员确定其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相关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与要求》。
- 培养流程
1.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已满三年以上的学员,入学后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将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办理《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证》。凡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受该期限限制。其他工作时间未满三年者,在满三年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办理《资格证》。《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
2. 学员在《资格证》有效期内,参加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具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资格。
3. 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须在《资格证》有效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