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门类/领域名称:[03] 法学一级学科/领域名称:[0304] 民族学二级学科代码:[0304Z3]
本专业为一级学科民族学下院校自设的二级学科,本专业开设始于1996年,并于2004年起正式开始招生。相关专业
[030400]民族学
[030401]民族学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304J1]藏学
[0304J1]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0304Z1]藏学
[0304Z1]民族法学
[0304Z1]民族社会学
[0304Z1]民族生态学
展开
- 开设院校
- 培养目标
- 报考条件
- 就业前景与方向
吉首大学
0304Z3民族法学
湖北民族大学
0304Z3民族法学
政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情怀兼具、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皆备、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
业务目标:1、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教育理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走全面、和谐发展的道路;2、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少数民族教育和教育人类学的基础理论,全面了解本专业、本方向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融贯中西的学风和专业精神,运用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方法对中国少数民族教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究,培养研究生本土化与国际化兼具的研究视野,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4、培养从事专业研究、教学、管理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5、精通一门外国语,基本掌握第二外国语,能够熟练查阅、翻译外文相关资料,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的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就业前景
就业方向
1、教育科研工作;
2、教育教学工作;
3、教育行政管理与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工作;
4、教育新闻出版工作;
5、文化与教育项目策划、咨询与管理工作。
6、企业、非政府组织与媒体的社会调查、传播策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