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门类/领域名称:[03] 法学一级学科/领域名称:[0301] 法学二级学科代码:[0301Z4]
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19世纪以后为缓解日益激烈的社会矛盾而不断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下,西方某些国家(诸如德国、日本等国)的一些法学学者从20世纪初开始综合研究社会法;30年代中国大陆一些法学学者也积极参与讨论,后来中国台湾法学学者也多有论述。其主要观点有:社会法乃公私法之外第三法域;社会法是维护生存权的法;社会法是保护弱者的法;社会法是法制转型后的社会公益之法。本世纪以来,我国社会法学研究也由于社会法地位的凸显而日益活跃起来,特别是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战略后,社会法学术研究越加向更广阔领域和深层次拓展,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社会法列为我国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也促进了社会法学科的深入研究。一批有价值的社会法学术论著问世。相关专业
[030100]法学
[030101]法学理论
[030102]法律史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030110]军事法学
[0301J1]法行政学
展开
- 开设院校
- 培养目标
- 报考条件
- 就业前景与方向
北京大学
0301Z4法学(财税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0301Z4法律逻辑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301Z4社会治理法治
厦门大学
0301Z4财税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
0301Z4法律逻辑学
华东政法大学
0301Z4法律逻辑学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社会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社会法学相关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的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就业前景
就业方向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