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为了做好学院的推免工作,确保被推荐学生的质量,参照学校标准,制订旅游与服务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标准和推荐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根据南发字【2015】113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旅游与服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旅游与服务学院将本着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实施推荐工作。
3. 为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特成立推荐审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推荐工作。学院推荐审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主管教学工作、院主管学生工作、院教学办的相关领导及学院相关教师组成。
4. 本细则适用于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
5.综合排名工作要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不得按照专业行政班、专业方向进行排名。
二、申请推荐的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处分纪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A类、B类、C类)平均学分绩(不包括在其他单位修习课程所获取得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的前50%以内。
4. 按照正常教学计划修满必修课程,转学和出国交流学生的总学分可将已经学校认定的学分计算在内。
5. 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三、推荐程序
1. 学校推免工作启动后,院推荐审核小组即将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通知文件、学院推荐细则、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向全院公布。
2.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并填写《旅游与服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申报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交个人研究成果及奖励材料的复印件。
3. 院推荐审核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和本院推免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将考核名单、学生所有申报材料在院教学办公示3天。学生本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学院即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素质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素质考核总成绩的70%。笔试考试重点围绕“管理学基础”内容,面试除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外,还要考核学生的科研能力、发展潜质和外语水平等。
笔试和面试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其中一项成绩不及格者,即不再具备推免资格。
申报人如有发表的论文、作品及获奖证书等资料,须在面试当场提交原件。
未按规定程序接受并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获得推免资格,不予办理推免手续。
5. 院推荐审核小组根据最终综合排名成绩顺序,确定推免生名单及其推免类型,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 具备推免基本条件并已参加推免考核,但对考核成绩和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提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学生须填写《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提交给学院推免审核小组,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根据推免细则规定,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可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议情况记录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中。
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做出的复议结论,填写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中,并经由推免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有效。复议结果在推免名单上报教务处前通告申请人。
四、综合排名方法
1. 推荐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2. 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素质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占70%,素质考核成绩占30%。
五、其他问题
1. 素质考核中的面试环节一般为差额面试,面试小组由本专业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水平教师组成,面试内容须填写面试记录表。
2. 向本校推荐和向外单位推荐的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的时间、内容和程序一致。
3. 对获得省部级专业竞赛优胜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习竞赛优胜奖或具有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其他特长的学生,根据其所获成绩,在素质考核中适当予以考虑,但必须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综合排名。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将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荐审核小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应在本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
5. 已经确认获得国家级专业类竞赛(含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的其他竞赛)优胜奖的学生,并符合本细则第二点要求的,可直接获得校内推荐名额。
6.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次推免遴选。“一次推免遴选”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在年级经历了一次推荐工作(自开展综合排名至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不论其是否参加了综合排名、获得推荐名额,均认定为其参与了一次推免遴选(含推荐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申请休学或延期毕业的)。预计不能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获得学位的,可在其参与第一次推荐遴选前,向学院申请不参与此次遴选,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视为该学生无推免遴选记录,且该年度推荐工作中该生不计入所在专业的专业总人数中。
7.根据教学司【201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要求,在南开大学2019年推免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学生拟推荐或拟接收承诺,提前签发的拟推荐或拟接收协议,一律无效。
旅游与服务学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