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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专业领域简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主要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表面工程研究所和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双聘院士3名,材料加工工
 

一、专业领域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主要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表面工程研究所和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双聘院士3名,材料加工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个,有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和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半导体照明工程国家地方联合研究中心、山西省钢铁材料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冶金工程为一级学科硕士点。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材料学科共接收推免研究生88人,其中: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9人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30人

080600冶金工程6人

085204材料工程23人

018表面工程研究所15人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10人

085204材料工程5人

029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人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6人

085204材料工程8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六级成绩426以上);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2)同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了录取流程。

4)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电话通知考生。

复试时间:第一次:9月30日。后续面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再定。

复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馆D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八层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王利芬

电话:0351-601002115034192266

E-Mail:lfwang1012@126.com

表面工程研究所联系人:贺志勇

电话:13754838562

E-mail:hezhiyong64@126.com

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系人:王华

电话:13834637553

E-mail:wanghua001@ty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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