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规定和《重庆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号)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我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计划接收的推免生人数约为150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备案数据为准。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推免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廖瑞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杨 帆 廖 勇 司马文霞 卢继平
王明渝 付志红 雍 静
秘 书:沈 晗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申请条件
1、已经获得本科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优秀应届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对参加了2014年“电气之光”学术夏令营的营员,执行2014年公布的夏令营政策,合格营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录取权,各位营员与导师之间双向选择;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专业。
五、申请材料
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
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无需提前寄达,原件用于现场验证。
六、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学院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在该系统内进行确认;
3、复试时间安排: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将分一批或多次复试。
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29日全天-9月30日下午2:00之前。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30日,上午8:30-11:30笔试;下午2:30面试。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因第一次复试时间较早,请有意参加第一次复试的考生尽早报名,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提前做好交通安排,以免受到“十一”交通高峰影响。
3、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电气工程专业课程综合知识(包括电机、电力系统、高电压技术、电力电子、电工理论及建筑电气专业课程),面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语及综合能力与素质;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委培生和在职定向生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6000元-38000元。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培生、在职定向生、国防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4、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
(1)对硕士推免生:一次性奖励优秀新生300名左右。其中,一等奖100名左右,每人10000元;二等奖200名左右,每人5000元;
(2)对硕士统考生:100名,每人5000元;
(3)对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博连读生):100名,每人10000元;
此外还有“唐立新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其它事项
1、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2、联合培养项目说明
我院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SACRAMENTO)达成协议,拟从2015年录取新生中选拔优秀新生进行“1+1.5+0.5”联合培养,达到要求后可分别获得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和重庆大学双硕士学位。我院特单列部分指标进行专门招生,且不占导师招生总指标。有意者请咨询023-65111970 杨春花老师。详见
http://www.cee.cqu.edu.cn/info.asp?id=11949&lid=1197&tid=&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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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