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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一、推免研究
 

为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王时龙

副组长:陈进、朱才朝

组员:谢心灵、汤宝平、陶桂宝

2、工作小组

组长:朱才朝

组员:于今、杨育、刘英、张大可、鄢萍、杜静、林超

秘书:孙跃芳、李越、何彦

3、考核小组

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其中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领导小组负责接收方案的制定、审核通过录取、推免新生奖学金评定名单及处理争议;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方案的实施,包括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成绩复核与汇总、完成录取程序等;考核小组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等环节。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凡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并填报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志愿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予以录取。

凡参加机械工程学院2014年学术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可以直接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将获得第一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并有机会获得以下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

(1) 新生国家奖学金:2万。

(2) 优秀推免新生一等奖:1万。

(3) 优秀推免新生二等奖:0.5万。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和录取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2、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复试(含面试),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复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

被录取学生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新生国家奖学金、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学院按照申请情况、复试成绩进行择优评定。

四、复试监督及复议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五、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向学院提交(面交):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学生证复印件1份;3)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1张,学院留1张);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6)导师志愿表(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7)复试费(150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综合复试及录取时间

复试时间2014年10月10日,根据招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其后批次的复试(届时见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通知),2014年10月9日到学院7305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6174、65106392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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